“定金退不了”、“減項違約了”、“材料有問題”……裝修房子常常會遇到這樣那樣的問題,導致業(yè)主與裝修公司產生糾紛。近日,哈市仲裁委發(fā)布住房裝修合同文本,從工程概況、工程價款、質量要求、材料供應等12個方面進行了規(guī)范,記者采訪了哈市仲裁委工作人員,對簽訂裝修合同時應特別注意的事項進行了講解。
哈爾濱市仲裁委工作人員介紹,在簽裝修合同時,一定要掌握一些工期、付款等方面的知識,不好好看合同,很容易吃虧。
1、工期方面:如果因乙方(承接方)原因而延遲完工,每日按工費的1%作為違約金罰款支付給甲方(委托方),直至工費扣完為止。如果因甲方原因而延遲完工,每延遲一日,以裝潢工程價款中人工費的1%作為誤工費支付給乙方。
2、付款方式:合同一經(jīng)簽訂,甲方即應付工程材料款和施工工費的50%,當工期進度過半,甲方即第二次付施工工費的40%,剩余10%尾款待甲方對工程竣工驗收后結算。增減項目的價款,當場結清。甲方未按合同規(guī)定期限預付工程價款的,每逾期按未付工程價款額的1%支付給乙方。甲方在居室裝潢中,如向銀行按揭,須將按揭的憑證及相關文件(復印件)交給乙方。
3、保修責任:在裝潢施工范圍內承擔保修責任,保修期自工程竣工甲方驗收合格之日算起,為12個月。
4、項目增減:因施工項目的增減或其他因素,須對原合同進行變更的,消費者與裝修公司必須協(xié)商一致,并簽定書面變更協(xié)議,與此相關的工期、工程預算及圖紙都要做出變更,并經(jīng)雙方簽字確認。
(來源:生活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