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居才能樂業(yè),房屋安全事關千家萬戶。上月底,《南京市房屋安全管理條例》經(jīng)過三次審議后,在南京市第十五屆人大常委會第三十四次會議上高票通過。遭遇鄰居“黃大錘”的野蠻裝修怎么辦、什么情況下應該對房屋進行安全鑒定、建筑幕墻安全如何維護管理……針對這些難題,條例中都有新規(guī)定。
保證立法質(zhì)量,對條例草案進行三次審議
據(jù)了解,南京每年受理房屋安全投訴案件3000多件,立案辦理目前有2000多件,其中有一些影響比較大的案件。早在2006年南京市人大常委會就制定了《南京市城市房屋安全管理條例》。隨著經(jīng)濟社會的發(fā)展,原條例已不能有效適應當前及今后房屋安全管理發(fā)展需求,亟需修訂。為此,市人大常委會將全面修訂原條例列入2016年立法計劃。為保證立法質(zhì)量,對條例草案進行了三次審議。
“這次修改條例難點就是條例適用范圍問題。”市人大機關一名參與立法的工作人員告訴記者,終,條例確定適用范圍是“本市行政區(qū)域內(nèi)已投入使用房屋的安全管理”,實現(xiàn)了管理范圍擴大到農(nóng)村房屋。對全市房屋安全管理體制進行了明確,彌補上位法的空白,厘清安全管理責任,解決了歷史難題。
農(nóng)村房屋在審批、建設、使用等方面都有其特殊性,加強農(nóng)村房屋安全管理不宜簡單套用城市房屋管理模式。為此,條例將規(guī)劃、建設、設計等源頭管理的各個環(huán)節(jié)納入規(guī)范,逐步推進,增強可操作性。
“黃大錘”任性裝修,可能罰款5萬至10萬元
面對鄰居“黃大錘”的野蠻裝修,不少市民一籌莫展。市人大法制委有關負責人說,此次出臺的條例為老百姓維權撐腰,規(guī)定由房管部門設立投訴舉報獎勵制度,并向社會公開。對實名投訴、舉報實行回復,對于投訴、舉報屬實的,按照規(guī)定給予獎勵。
條例規(guī)定,裝飾裝修禁止實施拆改房屋主要承重構件、抗震措施、防火措施和超過設計標準增大荷載危害或者可能危害房屋結構安全的行為。明確房屋所有權人為房屋安全責任人,條例實施以后,如果房屋所有權人繼續(xù)認為“自己的房子,想怎么裝修就怎么裝修”,違法實施禁止行為或不辦理相關許可手續(xù)擅自實施影響房屋安全的行為,不但要限期改正,而且將可能面臨五萬至十萬元的罰款。房屋所有權人野蠻裝修造成惡果拒不整改的,還將納入社會信用信息管理系統(tǒng)。
三種情形的房屋,應當委托安全鑒定
條例規(guī)定了房屋使用安全責任人應當委托安全鑒定的三種情形:“地基基礎或者結構構件出現(xiàn)明顯下沉、裂縫、變形、損壞、腐蝕等異常情況后仍需繼續(xù)使用的;達到設計使用年限繼續(xù)使用的;車站、商場、醫(yī)院等人員密集場所房屋達到設計使用年限三分之二的,應當至少每五年進行一次安全鑒定”。同時,條例詳細規(guī)定了鑒定結果運用以及處置,按照申請鑒定——形成結論——按結論處置的邏輯順序,經(jīng)鑒定屬于危房的,應當根據(jù)鑒定結論出具鑒定報告,按照觀察使用、處理使用、停止使用、整體拆除四種情形分類處理。
房屋安全鑒定單位的鑒定結論是認定房屋安全狀況的依據(jù),也是房屋安全責任人處理房屋的依據(jù),必須要保證結論的客觀、真實。因此,條例詳細規(guī)定在本市從事房屋安全鑒定的單位應當具有的條件、資格,建立房屋安全鑒定單位名錄庫,并在法律責任中規(guī)定,鑒定單位提供虛假鑒定報告的,由市房屋安全行政主管部門沒收違法所得,并可處以五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罰款;造成經(jīng)濟損失的,依法承擔賠償責任;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建筑幕墻每五年組織一次安全隱患排查
近年來,我市部分建筑工程外飾面因為美觀等需要,大量采用建筑幕墻,但由于部分建筑幕墻存在設計構造不合理、施工標準不夠高、使用維護不到位等問題,導致在施工或使用過程中出現(xiàn)了玻璃自爆、石材脫落、光污染等問題,成為新的城市公共安全隱患,幕墻安全管理是房屋安全管理的現(xiàn)實需要。
市人大常委會有關工作人員介紹,為此,條例對建筑幕墻安全管理作了專章規(guī)定。條例中規(guī)定,建筑幕墻工程保修期不低于三年。建筑幕墻保修期內(nèi),建設單位依法承擔保修責任。建筑幕墻所有權人承擔幕墻的安全維護責任。建筑物為多人共有的,所有權人均為建筑幕墻安全維護人。建筑幕墻竣工驗收合格并交付使用之日起,每五年組織一次安全隱患排查;幕墻使用期滿十年的,應當在期滿后半年內(nèi)進行安全性能檢查和評估,且以后每三年檢查和評估一次。(來源:南京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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